东至县旅游局简介

   
作者:admin 来源: 发布日期:2007-3-9 15:11:03

 

 东至县旅游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
     根据中央池州市委、池州市人民政府《关于东至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池秘[2002]34号)和《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<东至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东编字[2002]07号)精神,东至县旅游事业管理局更名为东至县旅游局,与县政府办公室分设。县旅游局是主管旅游工作的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。
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方针、政策,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。
(二)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,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,组织我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,组织、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。
(三)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,指导重点旅游景区的规划、开发、建设。负责全县旅游统计信息工作。
(四)监督实施各类旅游景区、景点、度假区及旅游住宿、旅行社、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;组织、指导旅游饭店、车船、旅游商品生产经营等旅游定点工作。
(五)监督检查全县区域内的旅行社。审查申报经营国际施游业务的旅行社,合资旅行社,国内旅行社,依法办理旅游涉外事务。
(六)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,受理并查处旅游投诉,积极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。
(七)落实旅游教育、培训工作。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,组织旅游从业人员的技术等级和岗位培训考核工作。
(八)承办东至县旅游经济开发领导小组、东至县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(九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县旅游局设2个职能股(室)
(一)办公室(市场开发管理股)
协助局机关日常工作,负责会议组织、文电处理、信访、档案、保密、保卫、接待、办公自动化及机关财务等工作;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;研究拟定全县旅游管理的规范性文件,承办旅游执法监督、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。负责责局机关的人事、劳动、纪检、监察、计划生育、工会及全县旅游系统的职业教育,组织全县旅游从业人员资格、等级考试及人才交流工作。研究拟定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;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;组织、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,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监督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、度假区及旅游住宿、旅行社、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、服务标准;审核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,初审合资旅行社,审核报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;组织和指导旅游饭店、旅游商品生产经营、车船等旅游设施定点工作;规范和完善旅游市场,指导旅游文娱工作,监督、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;监督、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,受理旅游者投诉,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;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;负责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创建具体工作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。
(二)计划财务股
研究拟定旅游业务发展规划;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,负责旅游区(点)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旅游业统计工作;依法管理旅游质量保证金和旅游事业费;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、开发建设、旅游财务、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对外招商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财务监督工作。
三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县旅游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,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。其中:局长1名,副局长2名;副主任科员1名。

   地址:东至县政府3F

   电话:05667019155

   Email:web@dzlyj.gov.cn

   联系人:齐自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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